10月19日至20日,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OD体育年会在上海召开,会议主题为“新企业法实施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民商法学院师生应邀参加。
本次会议旨在应对新企业法实施背景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重大需求,重点关注新企业法中的重大变革、破产法修订与企业法的衔接等关键议题,并深入剖析企业治理制度的理论创新要点与实践应用难题。会议研究讨论了股东出资与企业资本制度的重大创新与司法适用挑战,企业治理制度的重大创新与市场化挑战,企业家精神、股权转让、企业登记与营商环境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的联动修订,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若干重大问题和中外企业法比较研究的若干重要问题等论题。
学院王莹莹教授、刘卫锋副教授作为受邀嘉宾参与了第三分会场以“企业家精神、股权转让、企业登记与营商环境建设”为主题的学术讨论,分别作题为《企业登记中的善意保护——民法典善意制度之于企业法的适用》《对赌协议下企业义务履行能力判断标准的建构路径》的主题发言。
学院师生4篇论文均被本次会议论文集收录,分别为王莹莹、耿申《论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企业法第54条与破产法第32条的冲突与衔接》,刘卫锋、贾璐《对赌协议下企业义务履行能力判断标准的建构路径》,国瀚文、杜亚超《论数字经济中股东表决权的电子化治理》,吴元爱《对企业法原则上禁止非同比例减资规定的检视与矫正》。
(供稿:民商法学院 撰稿:国瀚文 审核:朱茂)